太龙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由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000.00元~60,000,000.00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693,6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8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1,274,189.00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82元/股~4.97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
日、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6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97元/股、最低价为3.8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274,1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