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2-10  太龙药业(600222)公司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的间接股东因协议安排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涉及众生实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权益变化。

近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众生实业《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其间接股东上海蓝度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度”)因协议安排取得众生实业股东巩义市竹林金竹商贸有限公司(简称“金竹商贸”)、巩义市竹林力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力天科技”)的控制权,从而导致上海蓝度间接控制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由0%增加至8.71%。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生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1%。

金竹商贸、力天科技分别持有众生实业70%、30%股权;上海蓝度分别持有金竹商贸、力天科技各45%的股权,赵庆新分别持有金竹商贸、力天科技各8%的股权,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持有金竹商贸

42.3%股权、力天科技47%股权。

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与赵庆新于2023年4月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双方于2016年7月15日起就金竹商贸、力天科技的经营管理及重大事宜决策事项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为保障金竹商贸、力天科技经营决策的稳定,上海蓝度与赵庆新于2023年4月10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赵庆新将其作为金竹商贸、力天科技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等委托上海蓝度行使,协议于完成国资审批程序后生效。众生实业已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国有股权变更登记。上海蓝度因协议安排拥有金竹商贸、力天科技53%的表决权,并通过众生实业间接控制了公司8.71%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71%

巩义市竹林金竹商贸有限公司

70%

竹林镇政府

42.3%

巩义市竹林力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0%

上海蓝度赵庆新河南省财政厅竹林镇政府上海蓝度赵庆新45%8%4.7%47%8%45%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间接控制的股份数量(万股)控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间接控制的股份数量 (万股)控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
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8.71%3.81%--3.81%
上海蓝度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2%50008.71%3.92%

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蓝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权益减少方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181005311801G
负责人赵光辉
机构类型机关
机构地址巩义市竹林镇竹林路16号

(二)权益增加方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蓝度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蓝度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32814289P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吕深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沪宜公路5796号2幢4层408室
主营业务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医药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河南志伟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90%股权 谢韵 持有10%股权

一致行动人:赵庆新

姓名赵庆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10124197*********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众生实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权益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及行政审批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