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2026-00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6,140万元 | 13,570万元 | 是 | 否 |
| 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100万元 | 1,4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3,717.05(含本次)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1.41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堂”)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桐庐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对其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与杭州银行桐庐支行在2026年3月4日至2027年3月3日期间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140万元。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桐庐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与建设银行桐庐支行在2026年3月19日至2027年3月18日期间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2、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海”)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深蓝海在工商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为期12个月的1,1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3,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可以进行担保额度调剂。2025年5月,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4,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桐君堂。2026年1月,公司将下属控股子公司深蓝海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100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3日、2026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号、2025-024号、2025-027号、2026-004号)。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融资需求,公司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至深蓝海。
调剂后公司对被担保人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 | 原审议的担保额度 | 前次调整额度 | 本次调整额度 | 调整后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可用担保余额 |
| 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 3,000 | 4,000 | - | 7,000 | 4,500 | - | 2,500 |
| 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000 | -4,000 | - | 16,000 | 7,430 | 6,140 | 2,430 |
| 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950 | 2,100 | -1,000 | 17,050 | 13,500 | - | 3,550 |
| 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2,100 | 1,000 | 1,400 | 300 | 1,100 | 0 |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胡志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226623464816 | ||
| 成立时间 | 2007年6月22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桐庐县城城南路619号 | ||
| 注册资本 | 13,5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销售,中草药种植及收购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4,548.58 | 49,219.25 | |
| 负债总额 | 32,201.03 | 29,362.83 | |
| 资产净额 | 22,347.55 | 19,856.43 | |
| 营业收入 | 36,808.00 | 67,813.80 | |
| 净利润 | 2,491.13 | 5,530.31 | |
(二)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87.38%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罗剑超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6631154743 | ||
| 成立时间 | 2007年6月6日 | ||
| 注册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0号楼 | ||
| 注册资本 | 2,75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药品委托生产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1,026.32 | 21,925.58 | |
| 负债总额 | 2,050.75 | 1,831.39 | |
| 资产净额 | 19,019.82 | 20,133.50 | |
| 营业收入 | 4,049.08 | 7,603.01 | |
| 净利润 | -716.31 | -602.85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中药饮片公司、深蓝海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桐君堂与杭州银行桐庐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债务人: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2,14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含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
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
4、保证担保期限: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桐庐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债务人: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本金余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保证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三)公司与工商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债务人: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良好,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深蓝海拥有实际控制权,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能够有效控制,少数股东未参与其实际经营管理,故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
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717.05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41%;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