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 30 日、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 年8 月3 日至2023 年7 月13 日期间回购 的14,523,100 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73,886,283 元减少为559,363,18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1 日、2026 年5 月22 日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太龙药业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太龙药业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6-023、临2026-024、2026-027)。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后
续工商信息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 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5 月22 日起45 日内
2、申报地点(邮寄收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金梭路8 号
3、联系人(邮寄收件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邮寄收件人联系电话):0371-67982194
5、联系邮箱:600222@taloph.com
6、其他说明: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