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 10 月28 日、2025 年11 月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30 日、2025 年11 月1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 注﹝2026﹞MTN779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主 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6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2 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 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 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上述
通知书的要求,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 行中期票据,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