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集团”)董事会拟聘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贾庆文先生担任商业集团副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等有关监管规定,贾庆文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提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贾庆文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因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贾庆文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授权副总经理高春明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总经理职责的授权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止。高春明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期间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行职责。本次授权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