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10日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朱德胜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参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提供或接受劳务、采购或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方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并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融资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通过《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通过《公司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通过《关于在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宿玉海、朱德胜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