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集团”)直接持有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24,7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2%;鲁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1,78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8%。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鲁商集团通知,鲁商集团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票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鲁商集团累计质押股份17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3.35%,占公司总股本的17.21%;鲁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75,000,000股,占其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1.72%,占公司总股本的17.21%。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1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鲁商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并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鲁商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质押专户“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预备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临2021-046)。2024年10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鲁商集团通知,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9月24日到期完成摘牌,累计换股0股。鉴于本期可交换债券已到期并完成摘牌工作,鲁商集团拟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专户中20,000,000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部分股份拟解除质押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36)。
2024年10月1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鲁商集团通知,鲁商集团已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票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20,0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8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97%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
持股数量 | 524,739,200股 |
持股比例 | 51.62%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175,00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3.3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7.21%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再次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计划。若鲁商集团后续存在质押计划,其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鲁商集团累计质押股份17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3.35%,占公司总股本的17.21%;鲁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75,000,000股,占其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1.72%,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7.21%。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