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是基于津诚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础上发生的,是对双方承担风险的平衡,属于公平公正的商业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此获得资金,有利于其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授权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侯欣一 齐二石 覃家琦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