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因执行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松江股份”或“卓朗科技”)的重整计划导致。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1年4月2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4月21日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1年11月12日,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1年11月15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本次重整以松江股份总股本935,492,61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
26.4662885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75,901,748股。转增完成后,松江股份的总股本由935,492,615股增至3,411,394,363股。上述2,475,901,748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400,000,000股由重整战略投资者有条件受让;1,075,901,748股用于向松江股份债权人抵偿债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将转增的2,475,901,748股股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管理人已将上述2,475,901,748股转增股票中的1,745,771,757股股票从管理人证券账户分别划转至部分重整战略投资者及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日、2月24日、5月14日、11月2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近日,管理人将前述剩余转增股票中的12,086,151股股票从管理人证券账户划转至债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指定的证券账户;另因部分债权人对应的部分债权已由主债务人清偿完毕,按照松江股份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针对上述债权预留的8,656,159股松江股份转增股票可以相应释放,并归还至债务人(公司),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综上,管理人基于上述情况向法院进行了相关申请,法院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上述转增股票中的20,742,310股股票从管理人证券账户划转至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中。本次权益变动前,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公司730,129,991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1.40%。本次管理人证券账户变动股数为20,742,31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61%。本次权益变动后,管理人证券账户持有公司709,387,681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0.79%。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2、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