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信科5:重大诉讼公告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4 月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3 月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卓朗数据中心”)及 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卓朗数字”)于2026 年 4 月1 日收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等法律文书,原告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向抚州市 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少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文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3、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文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4、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法定代表人:江小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原告提交民事诉状载明,2025 年7 月21 日,原告与第三人 和江西卓朗数据中心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委托 第三人向江西卓朗数据中心出借81,159,000 元。同日,江西卓朗数 据中心与第三人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江西卓朗数据中心以不 动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日,江西卓朗数字与第三人签订《保 证合同》一份,约定江西卓朗数字为江西卓朗数据中心向原告借款 81,159,000 元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未如期 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故原告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81,159,000 元及利息1,135,098.79 元,本息合计82,294,098.79 元 (该利息计算至2026 年1 月5 日,后期利息以借款本金81,159,000 元为基数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被告还清借款本金时止)。
2.判令被告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息 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以被告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为其向原告借 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坐落于抚州高新区安石大道以北、园纵四路以东综 合楼【不动产权证号:赣(2021)抚州市不动产权第0033614 号,房屋 抵押面积20060.51 平方米、土地抵押面积174379.45 平方米】拍卖、
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判令被告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息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江西卓朗数字已收到抚 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 告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程序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 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具体影响,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 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