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瀚叶: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会 议 议 程
时 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地 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
三、审议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7.01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与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7.02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与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8.00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8.02控股子公司与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8.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9.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关于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15.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四、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
六、对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票、计票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领导决策和经营指导作用,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总体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对全球经济衰退、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等多种因素叠加,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挑战、主动求变。公司坚守行稳致远、守正创新的经营理念,在稳定发展生物科技业务的基础上,以提升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为目标,紧抓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带来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深入践行“自主可控”国家战略,积极投资拓展铜、铝箔材料的生产与研发新赛道,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08.47万元,同比减少11.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01.90万元,同比增加29.59%。
二、2022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一)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上年财务报告非标意见事项,全力推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工作
1、炎龙科技应收账款事项
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UNUSUAL ENTERPRISELIMITED和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于2022年6月29日判令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等四家公司破产清算,并任命了上述债务人公司破产清算人。2023年3月10日,清算人出具《清算进展报告》。2023年3月13日,萨摩亚律师代表清算人已向法院递交动议,请求法院解除清算人的职务并判令债务人公司解散。萨摩亚最高法院于2023年3月14日作出法庭命令,萨摩亚最高法院的法官批准解除前述破产清算人的职务;根据《1988年国际公司法案》第189(2)节的规定,判令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UNUSUAL ENTERPRISE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解散。本案已全部完结。
2、重组意向金事项
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浆果晨曦”)、喻策未按约定归还公司重组交易意向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二期交易意向金50,000,000.00元逾期未归还,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就第二期交易意向金本金50,000,000.00元、资金使用费67,460,021.92元、违约金167,796,300.00元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清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月24日,德清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浙0521民初246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浆果晨曦、喻策银行存款285,256,321.92元(其中:意向金本金50,000,000.00元、资金使用费67,460,021.92元、违约金167,796,3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德清法院于2022年8月25日对该诉讼进行一审判决,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浙0521民初246号,公司胜诉;被告浆果晨曦不服德清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依法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提起上诉。2023年3月31日,被告浆果晨曦向湖州中院申请撤回上诉,同日,公司收到湖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浙05民终2136号,裁定准许浆果晨曦撤回上诉。德清法院(2022)浙0521民初246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截至2022年6月30日,第三期交易意向金55,000,000.00元还款期限业已届满,但浆果晨曦、喻策未兑现其还款承诺,未按约定向公司归还意向金,构成预期违约。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浆果晨曦、喻策返还剩余全部交易意向金229,300,0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收到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立案受理,案件编号为(2022)浙0521民初3387号。截至目前,该诉讼一审已开庭。
公司将及时跟踪上述事项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加强内控建设,提升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现行规章制度开展了全面的梳理,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健全内控体系,优化业务及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公司组织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学习,要求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管理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强化工作执行力,且实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拓展新赛道,优化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为引领的战略发展方针,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生物农药、兽药及能源产业在内的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运营与投资,创新企业发展新格局。
为拓展公司在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收购了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51%股权,顺利切入铜箔经营相关业务。公司将以亨通铜箔、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为平台,推进金属箔及复合箔材料、薄膜及复合膜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研究与开发,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亨通铜箔计划总投资约50亿元建设5万吨/年电解铜箔项目正按规划稳步推进中。
(四)回购公司股份,维护投资者利益
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7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84,695,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1,060.0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强化董事会职能、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
构及运作机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
2022年,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职能,切实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95份,确保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公平、公正披露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监事会4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认真执行或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或方案,使股东大会的决议得到全面落实,进而充分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规范、充分披露信息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的维护,投资者来电,投资者来访、调研接待以及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各项工作,通过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保持与投资者的良性互通,认真聆听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对公司重大中标、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及时公告,及时将公司的基本面、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传递给投资者,不断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和社会形象。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提升决策效率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勤勉履职,通过发挥专业优势,恪尽职守地为董事会提供决策支持。
(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以保证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通过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勤勉尽责地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以及内控制度执行等工作,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切实有效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坚持务实、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全体董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确保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持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带领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推动公司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二: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运作、认真履职,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 4 |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任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勤勉诚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中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按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规定的价格结算,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三: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准则: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资产
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331,871.14万元,比期初294,479.89万元增加37,391.25万元,增幅12.70%,主要系公司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85,757.01 | 25.84% | 35,299.62 | 11.9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273.62 | 4.30% | 7,596.53 | 2.58% |
应收账款 | 4,747.99 | 1.43% | 5,974.22 | 2.03% |
应收款项融资 | 3,118.91 | 0.94% | 4,090.40 | 1.39% |
预付款项 | 264.29 | 0.08% | 516.03 | 0.18% |
其他应收款 | 354.64 | 0.11% | 9,202.60 | 3.13% |
存货 | 5,217.06 | 1.57% | 8,044.49 | 2.73% |
其他流动资产 | 1,948.99 | 0.59% | 2,247.31 | 0.76%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682.51 | 34.86% | 72,971.22 | 24.78% |
长期股权投资 | 149,936.58 | 45.18% | 153,981.59 | 52.2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671.70 | 2.61% | 9,659.30 | 3.28% |
投资性房地产 | 6,721.13 | 2.03% | 3,417.68 | 1.16% |
固定资产 | 33,715.00 | 10.16% | 39,657.07 | 13.47% |
在建工程 | 0.00 | 0.00% | 682.19 | 0.23% |
使用权资产 | 1,375.86 | 0.41% | 589.56 | 0.20% |
无形资产 | 3,139.22 | 0.95% | 3,240.00 | 1.10% |
长期待摊费用 | 60.00 | 0.02% | 43.15 | 0.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3.16 | 0.05% | 270.13 | 0.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416.00 | 3.74% | 9,968.00 | 3.3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6,188.63 | 65.14% | 221,508.67 | 75.22% |
资产总计 | 331,871.14 | 100.00% | 294,479.89 | 100.00% |
2、负债
公司期末负债总额为23,038.46万元,比期初28,863.51万元减少5,825.05万元,降幅20.18%。主要系公司上年度收到的预收股权款在本年度完成交割所致。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应付票据 | 1,500.00 | 6.51% | ||
应付账款 | 9,521.21 | 41.33% | 11,584.73 | 40.14% |
预收款项 | 13.28 | 0.06% | 16.15 | 0.06% |
合同负债 | 1,047.48 | 4.55% | 1,168.02 | 4.05% |
应付职工薪酬 | 1,776.29 | 7.71% | 2,039.18 | 7.06% |
应交税费 | 4,617.04 | 20.04% | 1,465.58 | 5.08% |
其他应付款 | 3,043.04 | 13.21% | 5,277.48 | 18.2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36.83 | 3.20% | 495.91 | 1.72% |
其他流动负债 | 89.54 | 0.39% | 151.84 | 0.53% |
流动负债合计 | 22,344.71 | 96.99% | 22,198.89 | 76.91% |
租赁负债 | 493.85 | 2.14% | 74.37 | 0.26% |
递延收益 | 199.91 | 0.87% | 390.26 | 1.3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6,200.00 | 21.4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93.76 | 3.01% | 6,664.62 | 23.09% |
负债合计 | 23,038.46 | 100.00% | 28,863.51 | 100.00% |
3、股东权益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308,832.68万元,比期初265,616.38万元增加了43,216.30万元,增幅为16.27%,主要系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股东权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11,516.53 | 100.87% | 312,901.26 | 117.80% |
资本公积 | 30,036.70 | 9.73% | 34,581.27 | 13.02% |
库存股 | -40,008.07 | -12.95% | -40,014.24 | -15.06% |
其他综合收益 | -934.71 | -0.30% | -1,138.67 | -0.43% |
盈余公积 | 21,702.84 | 7.03% | 21,702.84 | 8.17% |
未分配利润 | -13,480.61 | -4.37% | -62,082.51 | -23.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8,832.68 | 100.00% | 265,949.94 | 100.13% |
少数股东权益 | 0.00 | 0.00% | -333.56 | -0.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8,832.68 | 100.00% | 265,616.38 | 100.00% |
注:数据加总后与有关数据存在尾差情况,均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成果情况:
1、营业总收入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60,208.47万元,上年同期为68,124.49万元,同比减少7,916.02万元,降幅为11.6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兽药产品销量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
公司本期营业成本为52,156.53万元,上年同期为56,294.33万元,同比减少4,137.81万元,降幅为7.3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兽药产品销量减少所致。
3、税金及附加
公司本期税金及附加为550.66万元,上年同期为669.02万元,同比减少118.35万元,降幅为17.69%。
4、销售费用
公司本期销售费用为1,107.14万元,上年同期为1,617.75万元,同比减少510.62万元,降幅为31.5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产品收入结构变化所致。
5、管理费用
公司本期管理费用为9,722.80万元,上年同期为9,688.75万元,同比增加34.05万元,增幅为0.35%。
6、研发费用
公司本期研发费用为1,315.63万元,上年同期为1,955.61万元,同比减少639.98万元,降幅32.7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产品收入结构变化所致。
7、财务费用
公司本期财务费用为-4,150.99万元,上年同期为805.93万元,同比减少了4,956.92万元,降幅为615.05%。主要系报告期汇率变动所致。
8、其他收益
公司本期其他收益为310.44万元,上年同期为296.03万元,同比增加14.41万元,增幅为4.87%。
9、投资收益
公司本期投资收益为66,991.00万元,上年同期为48,206.58万元,同比增加18,784.42万元,增幅为38.97%。主要系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收益增加所致。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司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265.21万元,上年同期为-192.81万元,同比减少4,072.40万元。主要系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
1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5,579.39万元,上年同期为5,166.92万元,同比增加412.47万元,增幅为7.98%。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的美元应收款本位币金额变动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2,319.38万元,上年同期为1,190.92万元,同比增加1,128.46万元,增幅为94.76%,主要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所致。
13、资产处置收益
公司本期资产处置收益为-0.83万元,上年同期为97.46万元,同比减少-98.30万元,降幅为100.85%。主要系本期处置闲置长期资产金额同比减少。
14、营业外收支净额
公司本期营业外收支净额为-347.72万元,去年同期为-708.71万元,同比减少支出
360.99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税金滞纳金、违约金等营业外支出减少所致。
15、利润总额
公司本期利润总额54,295.60万元,上年同期为38,433.81万元,同比增加15,861.79万元,增幅为41.27%,主要系投资收益增长所致。
16、所得税费用
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为5,699.60万元,上年同期为932.70万元,同比增加4,766.90万元,增幅为511.0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增长及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金额减少所致。
1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601.90万元,上年同期为37,503.00万元,同比增加11,098.89万元,增幅为29.59%,主要系投资收益增长所致。
18、每股收益
公司本期每股收益为0.16元,比上年同期0.12元增加了0.04元,增幅为33.33%。
19、每股净资产
公司本期末每股加权平均净资产0.97元,比上年末每股净资产0.87元增加了0.10元,增幅为11.49%。
(三)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年末为84,150.55万元,比年初35,145.76万元,同比增加49,004.79万元,增幅为139.43%。2022年度现金流入流出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41,435.06万元,同比减少32.65%;
现金流出:38,913.36万元,同比减少2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21.71万元,同比减少76.05%。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73,819.96万元,同比减少40.87%;
现金流出:21,214.69万元,同比减少59.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605.27万元,同比减少28.02%。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0.00万元,同比不变;
现金流出:5,860.42万元,同比减少89.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60.42万元。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261.77万元。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004.79万元,同比增加67.8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四: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7,126,156.13元。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母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本次拟不派发现金红利。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现金回购金额50,038,162.6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公司2022年度分红比例为10.30%;公司2022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如下:
(一)独立董事于洪波、郦仲贤、麻国安及原独立董事乔玉湍依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20万元/年(含税)。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领取薪酬情况:
姓名 | 职务 | 薪酬(万元) |
于洪波 | 独立董事 | 20.00 |
郦仲贤 | 独立董事 | 0.00 |
麻国安 | 独立董事 | 20.00 |
乔玉湍 | 原独立董事 | 20.00 |
注:郦仲贤先生自2022年12月30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薪酬(万元) |
崔巍 | 董事长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朱礼静 | 副董事长、总裁 | 215.14 |
唐静波 | 原董事、副总裁 | 125.16 |
沈新华 | 董事 | 26.12 |
陆黎明 | 董事 | 38.49 |
吴燕 | 董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王东 | 董事 | 25.68 |
陈希 | 原董事 | 75.17 |
孙康宁 | 监事会主席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韩冬青 | 监事 | 70.86 |
杨晓萍 | 监事 | 52.66 |
彭新波 | 原董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2%的股权,亨通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持有财务公司48%股权,亨通集团控制财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亨通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80H332050001法定代表人:江桦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的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数据未经审计) | (数据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14,525.58 | 684,336.93 |
负债总额 | 456,969.43 | 539,688.06 |
净资产 | 157,556.15 | 144,648.87 |
项目 | 2022年 (数据未经审计) | 2021年 (数据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7,512.64 | 20,968.14 |
利润总额 | 16,705.69 | 14,893.52 |
净利润 | 12,907.28 | 10,738.10 |
截至目前,财务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持有公司450,497,1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79,170,4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亨通集团股东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亨通光电财务总监吴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除上述关系外,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结算与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其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贴现等)、非融资性保函等。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外汇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资金证明、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规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亿元。综合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银票贴现、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
在使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财务公司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五)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于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等指标进行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对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服务进行监控以实施该限制。关联交易上限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服务项目 | 项目内容 | 关联交易上限(含本数) |
1 | 存款服务 |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 | 2.00 |
2 | 贷款服务 |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含贴现、保函)、担保、承兑及其他贷款服务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包括担保金额、承兑金额和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 | 5.00 |
3 | 其他金融服务 |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非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 | 0.05 |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执行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到期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上市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较完善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风险防范控制措施等。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有效评估,并定期了解财务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关注财务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保障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安全。按照公司内控流程,公司对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账户每月进行对账,年度由具有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对关联交易出具专项说明并予以信息披露。公司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资金的灵活需求。
2、财务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整套业务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并已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备。财务公司通过有效执行业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达到系统的资金风险防范要求。
对于存放在财务公司账户的资金,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保证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不存在无法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的情形。财务公司制定了《亨通财务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用于应对突发的流动性风险。财务公司流动性较为宽松,从未低于监管要求。同时财务公司储备了一定的同业授信额度,用于做好流动性储备。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因投资建设5万吨/年电解铜箔项目,拟向关联方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山电力”)、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智能”)采购设备及接受工程施工服务、技术服务,交易金额合计5,248.00万元(含税)。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亨通铜箔因投资建设的5万吨/年电解铜箔项目对相应供配电(一期)工程实施招标,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控制的公司亿山电力中标,中标金额3,998.00万元(含税)。亨通铜箔拟与亿山电力签署《德阳经开区亨通精密新材料项目供配电(一期)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合同》”)接受其工程施工服务,合同金额3,998.00万元(含税)。
亨通铜箔为提升设备协调效率和生产自动化水平,拟向亨通集团控制的公司亨通智能采购智能物流设备。亨通铜箔拟与亨通智能签署《设备采购合同》采购设备及接受技术服务,合同金额1,250.00万元(含税)。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亨通铜箔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1.亿山电力
交易对象亿山电力系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持有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名称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 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施工服务 | 3,998.00 |
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及接受技术服务 | 1,250.00 | |
合 计 | 5,248.00 |
简称“万山电力”)51%股权,万山电力持有亿山电力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亿山电力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亨通智能
交易对象亨通智能系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亨通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亨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亨通智能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亨通智能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亿山电力
名称: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85051758Q成立日期:2009年2月4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南大道28号万山大厦18层法定代表人:陈峻岭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电力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劳务分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废料发电;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物联网设备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的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股权结构:万山电力持有100%股权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数据未经审计) | (数据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2,221.55 | 45,896.73 |
负债总额 | 37,190.16 | 41,541.95 |
净资产 | 5,031.39 | 4,354.78 |
项目 | 2022年(数据未经审计) | 2021年(数据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8,068.63 | 33,910.86 |
利润总额 | 902.15 | -48.98 |
净利润 | 676.61 | -43.30 |
亨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0,497,1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79,170,4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亨通集团股东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亨通光电财务总监吴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亨通光电持有万山电力51%股权,亿山电力系万山电力之全资子公司,亿山电力与本公司之间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2.亨通智能
名称: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6ETFW91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孙贵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
能仓储装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股权结构:江苏亨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亨通智能100%股权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数据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数据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9,633.71 | 662.15 |
负债总额 | 30,214.50 | 458.83 |
净资产 | 9,419.21 | 203.32 |
项目 | 2022年 (数据未经审计) | 2021年 (数据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7,882.92 | 88.50 |
利润总额 | -514.66 | 4.42 |
净利润 | -585.22 | 3.32 |
亨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0,497,1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79,170,4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亨通集团股东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亨通光电财务总监吴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亨通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亨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亨通智能100%股权,亨通智能与本公司之间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亨通智能系智能装备供应商,本次亨通铜箔拟向亨通智能采购的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定价情况
亨通铜箔拟与亿山电力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按实结算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等行业规范为计价依据,采取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亨通铜箔拟向亨通智能采购设备以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及亨通智能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构成价格为设备生产采购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一)亨通铜箔拟与亿山电力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发包人: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承包人: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德阳经开区亨通精密新材料项目供配电(一期)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
第二条 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供电方案变更、内外线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深化设计、供货、施工、检测、运输、上下车、二次搬运、安装调试及配合机电对整个系统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 工程项目总工期66日历天。项目施工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完成项目供电方案变更(如需变更)、内外线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深化设计(如有变更)、供货、施工、检测、运输、上下车、二次搬运、安装调试及配合机电对整个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并按上述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
2.高压外线:完成从供电方案批复的市政高压电源点10kV环网柜间隔(拟定)到本项目各变电所进线桩头止的已建或拟建的线路敷设及挂牌,系统接线、设备材料采购安装、防火措施及放火封堵并保证通电正常使用等。
3.高压内线:由变电所相线路敷设及挂牌,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并保证通电正常使用。
4.变电所:电缆井盖板供货安装;电缆明配管;电缆的敷设及挂牌;高、低压开关柜供货安装及调试;各类配电屏供货安装及调试;变压器供货安装及调试;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供货安装;母线槽/母排、始端箱的供货安装、终端连接等系统接线;RS485总线、通讯、二次电缆供货及敷设;接线接地装置施工明装部分供货安装及试验;设备本体接地及调试及配电柜基础槽钢、型钢及辅材供货、制作及安装;橡胶绝缘垫供货安装;一次模拟运行图板、标示标牌、运行准备措施等;配电监控系统的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及调试;防火措施及防火封堵;每个变电所内需至少配置安全工具柜1只、检修工具柜1只及适当数量的安全工具等。
5.完成各变电所内的防鼠措施、防潮及变压器、高低压柜防结露措施。
6.完成上述全部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高压、低压、变配电系统、配电监控及能耗检测系统等)的设计、审核、施工、调试、开通、验收等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完成以上配电工程相应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回填、电缆沟、开孔、封洞、设备选型、槽钢基础等。
8.负责办理亨通铜箔预付电费相关缴存手续,完成本项目正式供电通电及本工程电力部门与亨通铜箔现场要求配合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998.00万元(含税),税前合同价款为人民币3,667.89万元。进度款按每两个月完成产值60%支付;付至合同价的65%时停止支付;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完成部分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毕承包人开具税务发票送达建设单位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按合同约定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将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整)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将由承包人承担。
2.工期节点突破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的需支付20,000元/天,同时发包人有权利提前解除合同。
3.如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该负责所有损失。
第六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二)亨通铜箔拟与亨通智能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第一条 设备的名称、数量和价格
设备名称 | 数量 | 总价 |
智能物流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包括重载AGV的物流系统、桁架和机械手、缓存架、电动叉车、自动拔轴机、立体货柜设备、抓料机器人、输送系统、升降机、标准料框及软件系统平台等) | 1套 | 1,250万元 (含税) |
第二条 设备的质量要求、保修和维护亨通智能提供的设备整体质保期为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零部件的质保期与设备整体质保期一致。亨通智能应当积极响应亨通铜箔在验收、生产或者使用过程中提出的设备质量问题,在亨通铜箔提出设备质量问题后24小时以内予以响应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确保亨通铜箔正常生产经营,在48小时内派代表携带备品备件到达设备现场服务。质保期内,亨通智能免费提供设备保修和保养服务,相应维修、更换、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保修和保养措施产生的费用均由亨通智能承担。质保期后,免费提供设备维护保养的人员培训,在设备的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亨通智能仍应提供设备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服务,相应的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费用按照人工加材料成本费收取,非因亨通铜箔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设备问题,亨通智能累计收取的维保费用不超过该设备价格的20%。
第三条 亨通智能应当于2023年10月10日完成向亨通铜箔交付设备,并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亨通智能应当按照完成时间要求向亨通铜箔提交书面的交付、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节点和配套设施的方案。
第四条 合同设备的价款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支付: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五天,亨通铜箔支付合同设备价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375万元),设备验收合格后预付款转为甲方支付的货款;
2.发货款:本合同设备在工厂制造完成且已符合出厂条件后(亨通铜箔在收到亨通智能已具备交货条件及要求亨通铜箔支付发货款的书面函)十五天,亨通铜箔支付合同设备价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375万元),设备验收合格后发货款转为亨通铜箔支付的货款;
3.验收款:设备验收合格后且亨通铜箔收到亨通智能开具的设备价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亨通铜箔支付设备价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375万元);
4.质保金:设备价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125万元)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设备质保
期为一年,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第一年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异议后30天,亨通铜箔支付设备价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125万元)。第五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六条 生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与业务开展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购买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购买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银行”)0.70%股份的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拜克生物按原合同约定承接购买乌鲁木齐银行0.70%股份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购买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上述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二)2022年10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160.00万元收购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业”)持有的亨通铜箔51%股权,并在后续认缴期限内缴纳原亨通铜业未实缴的标的股权对应的16,511.25万元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及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本次交易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自2022年11月2日,公司与亨通铜业签署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亨通铜箔与受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51.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八: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22年日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000.00元,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000,000.00元,资产出租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00.00元,合计总金额为46,000,000.00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292,122.82元,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96,509.17元,资产出租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51.70元,合计总金额为8,992,283.69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2年公司与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产品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致公司采购原辅料数量减少。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的金额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原辅料 | 40,000,000.00 | 7,292,122.82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电、蒸汽 | 3,000,000.00 | 496,509.17 |
资产出租 | 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 3,000,000.00 | 1,203,651.70 |
合计 | 46,000,000.00 | 8,839,664.15 |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孙金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10471856XQ,成立于1997年5月30日,注册资本:4,699.5196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圣雪路50号,经营范围:原料药[土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金额(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2023年3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元)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原辅料 | 11,250,000.00 | 1.58 | 0.00 | 7,292,122.82 | 1.43 |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 | 材料、配件、服务费 | 8,000,000.00 | 1.13 | 0.00 |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电、蒸汽 | 1,000,000.00 | 0.14 | 55,611.01 | 496,509.17 | 0.08 |
资产租赁 |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实施等 | 4,000,000.00 | 33.33 | |||
资产出租 | 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 3,500,000.00 | 53.85 | 399,365.74 | 1,203,651.70 | 43.70 |
合计 | - | 27,750,000.00 | - | 454,976.75 | 8,992,283.69 | - |
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链霉素(生产地址为:“栾城区张举路57号”)]、兽药(硫酸链霉素、土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粘菌素)、预混剂(土霉素钙、金霉素)、饲料添加剂(维生素I:VB2)、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原料药及制剂、医药中间体、化学试剂及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机电仪器安装、检定、检修;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环保产品、日常百货、家居用品、服装、建材、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塑橡制品、办公家具、润滑油、五金、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零配件、钢材、铝材及其制品、有色金属、土畜产品、粮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农副产品的经营;发酵提取物(石家庄市政府禁限产业除外)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农药、兽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消毒剂、杀虫剂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股权结构: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瀚叶股份持有49%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55,302.9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47,661.32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96,010.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93.4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解英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741535256P,成立于2002年8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公园道160号,经营范围:非无菌原料药、预混剂、饲料添加剂、粉剂、兽药、消毒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机电仪器安装、检定、检修;兽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股权结构: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28,783.19万元,净资产为13,802.76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7,643.21万元,净利润为2,794.2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孙金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MA084MEU0E,成立于2017年1月9日,注册资本:300万
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圣雪路50号,经营范围:农药、兽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消毒剂、杀虫剂、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添加剂的技术
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金融、期货、证券、投资咨询、教育咨询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前置性行政许可项目)、化学试剂、原料药及其制剂、兽药及其预混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医药中间体、淀粉、葡萄糖、粮食及粮食制品、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添加剂、农副产品、包装材料的销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机械及零配件、钢材、铝材及其制品、环保设备、汽车配件、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劳保用品、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沙石料除外)、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塑像制品、玻璃制品、装饰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股权结构: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95.66万元,净资产为858.86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9,839.74万元,净利润为117.2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卫建,注册资本:14,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67MGU1J,成立于2021年6月7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7,671.33万元,净资产为11,054.17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82,011.87万元,净利润为-2,175.6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沈德堂,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63921991R,成立于2004年7月6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经营范围:粉剂/预混剂兽药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猪用绑带、饲料添加剂及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除外)的批发(不含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内容;不含法律、法规禁止、
限制生产经营的商品;涉及专项审批或需凭资质、许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经营的,在获得批准或取得资质、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后生产经营)股权结构:伊科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持有47.08%股权,ECO Animal Health Group PLC持有3.92%、瀚叶股份持有瀚叶股份持有49%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591.51万元,净资产为18,876.37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5,543.76万元,净利润为2,064.7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原董事、监事在该公司兼任董事 |
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原董事在该公司兼任董事 |
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原董事陈希、现任监事韩冬青担任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系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子公司认定为关联人。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亨通集团持有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原董事陈希担任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陈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九: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十:
关于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为便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抵押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十一: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为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升华拜克(香港)”)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美元的担保;为德清壬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壬思实业”)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5,000.00万元及美元2,0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预计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签署担保预计授权期限及担保额度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拜克生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拜克生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持有拜克生物100%的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MA29J05A6N
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横塘桥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沈新华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拜克生物总资产为74,028.4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3,871.6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671.78万元,资产负债率18.74%,净资产60,156.8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8,896.28万元,净利润145.26万元(数据经审计)。
2、升华拜克(香港)的基本情况如下:
升华拜克(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持有升华拜克(香港)100%的股权。成立日期:2008年9月29日注册地:14/F HARBOUR COMM BLDG 122-124 CONNAUGHT RD CENTRAL, HONG KONG注册资本:300万美元经营范围:农药、兽药以及锆系列产品,医药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升华拜克(香港)总资产为2,092.1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负债总额为3.5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6万元,资产负债率0.17%,净资产2,088.5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58.49万元,净利润16.13万元(数据经审计)。
3、壬思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壬思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持有壬思实业100%的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5633303291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横塘桥路88号法定代表人:沈德堂注册资本:2,260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01月07日经营范围:农药经营(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的经营,橡胶及橡胶制品的销售,工业油(非食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初级农产品(除食用)、五金、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除贵稀金属)、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销售,批发(票据):氢氧化钠、甲醇、甲醛、双氧水、冰醋酸、硝酸、盐酸、硫酸、氢氧化钾、二氯甲烷、亚硝酸钠、乙酸乙酯、吡啶、硫酸铵、二甲苯、甲基异丁基酮、丙酮、氨水、乙醇、异丙胺、二甲基甲酰胺、二乙醇胺、保险粉、甲苯、2,5—二氯苯胺、对甲苯黄酰氯、麦草畏、辛硫磷、2,4—滴【含量>75%】、百草枯【含量>4%】、毒死蜱(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园林绿化,室内装潢,生物技术服务、化工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及其他经济信息(除
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实业投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壬思实业总资产为1,966.9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负债总额为6.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9万元,资产负债率0.35%,净资产1,959.9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42.97万元,净利润83.27万元(数据经审计)。
4、瀚叶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瀚叶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持有瀚叶能源100%的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T5A1P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2850号3幢1层A区1210室
法定代表人:朱礼静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燃气器具生产,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摩托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瀚叶能源总资产为253.6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0万元,资产负债率0.00%,净资产253.6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831.57万元(数据经审计)。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2年12月31日)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 ||||||||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8.74 | - | 30,000.00 | 9.71 | 否 | 无 |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 100 | 0.17 | - | 2,000.00(美元) | 4.51 | 否 | 无 | |
德清壬思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0.35 | - | 5,000.00 | 1.62 | 否 | 无 | |
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0.00 | - | 30,000.00 | 9.71 | 否 | 无 |
上表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被担保人之间适当调剂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提供担保的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签约时间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情况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000.00万元及美元2,0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5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7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并支付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费人民币6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议案十三: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理财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理财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等。
(三)理财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同一时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理财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半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短期资金盈余状况编制短期投资计划,短期投资计划按公司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公司拟投资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十四: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一、证券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三)投资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制度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2.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3.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能有效防范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预期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十五: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