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瀚叶: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陆黎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简历
陆黎明:男,1974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永康机械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浙江瀚
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陆黎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