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崔巍先生、朱礼静女士、张荆京先生、沈新华先生、陆黎明先生和吴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崔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礼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荆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陆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汪明朴先生、郦仲贤先生、麻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明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郦仲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麻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董
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汪明朴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汪明朴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为20万元/年(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薪酬和津贴标准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次薪酬和津贴的拟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特此公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5日附件:简历崔巍:1986年生,硕士。历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珠海横琴安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易昇光学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华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鑫科芯(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亨通地产(吴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亨通东太湖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亨通文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亨通国创(苏州)科技创业服务有限
公司董事长,上海国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伊赛里斯认知商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亨芯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东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横琴亨通永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亨通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苏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等职务。崔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10,200股。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与崔巍先生系父子关系。崔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朱礼静:1979年生,拥有新加坡永久居住权,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瀚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朱礼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朱礼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荆京:1971年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航天飞行控制中心工程师,总装备部后勤部试验装备物资局助理员,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企划部主管、企业发展部副主任、主任,中国有色集团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亨通新材料产业集团总裁。张荆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荆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沈新华:1965年生,硕士。历任湖州铜材厂工程师,湖州金马无氧铜材厂副厂长,
浙江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南方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东通光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董事。
沈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新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陆黎明:1974年生,本科。历任江苏永康机械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浙江拜克生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陆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陆黎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燕:1985年生,本科,中级会计师。历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副经理、经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规划部总监,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巨丰电子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亨通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吴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汪明朴:1952年生,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材料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工程教育材料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委员。历任湖南大学半导体物理教师,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教授,教育部材料类专业教指委秘书长,国家工程教育材料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秘书长,铜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中南大学学术委员
会委员,材料学院副院长,材料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等职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汪明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汪明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郦仲贤:1956年生,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江苏省审计厅科员、副科长、科长、江苏省审计事务所副所长(副处),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副董事长、副所长,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所长等职务。郦仲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郦仲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麻国安:1968年生,博士后,教授,律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教授,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欧美同学会法律分会副会长、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温州商会、丽水商会、龙泉商会、缙云商会顾问等。
麻国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麻国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