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康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提名虞卫兴先生和嵇海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虞卫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嵇海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6月15日
附件:简历虞卫兴:1966年生,本科,中级会计师。历任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兼投资管理中心审计部经理、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审计师。虞卫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虞卫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嵇海斌:1978年生,本科。历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代财务负责人;现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经理。
嵇海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嵇海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