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4  瀚叶股份(600226)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指引》《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公司本次会议关于聘任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李海江先生、沈新华先生、马现华先生和陆黎明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3、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4、同意公司聘任李海江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沈新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马现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陆黎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汪明朴、郦仲贤、麻国安

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