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接到公司股东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张家港朴鑫”)通知,获悉张家港朴鑫向济南泰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泰翔”)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5,758,264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3年9月7日,张家港朴鑫与济南泰翔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济南泰翔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张家港朴鑫持有的公司155,758,26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披露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已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数量为155,758,264股,证券类别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家港朴鑫与济南泰翔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5,575,226 | 11.09 | 189,816,962 | 6.09 |
济南泰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00 | 155,758,264 | 5.00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