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汪明朴、郦仲贤、麻国安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