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20  瀚叶股份(600226)公司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89,816,96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33%;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5,866,96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35%。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于2023年12月19日收到股东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权益变动明细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永钢大道100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类型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大宗交易2023年12月18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950,0001.08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类型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9,816,9626.0933155,866,9625.0035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