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89,816,96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33%;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5,866,96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35%。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于2023年12月19日收到股东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权益变动明细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永钢大道100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类型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
大宗交易 | 2023年12月18日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3,950,000 | 1.0898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型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张家港市朴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9,816,962 | 6.0933 | 155,866,962 | 5.0035 |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