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5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评估目的 ......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价值类型 ...... 10
五、评估基准日 ...... 11
六、评估依据 ...... 11
七、评估方法 ......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9
九、评估假设 ...... 21
十、评估结论 ...... 2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4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4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25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 26
附 件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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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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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
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739号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4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委托人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控股”)
住 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崔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71207528
注册资金:311516.5266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311516.526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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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热力生产和供应;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兽药经营;农药批发;农药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评估单位简介
1.企业概况企业名称: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德阳)”或“公司”)住 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19-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MA7EDEMJ74法定代表人:张卫强注册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系由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德阳经开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历多次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变更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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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姓名 | 认缴资本(万元) | 实缴资本(万元) | 股权比例(%)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5,500.00 | 25,500.00 | 51 |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 | 24,500.00 | 24,500.00 | 49 |
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100 |
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近三年来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
亨通铜箔(德阳)近年资产及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3月31日 |
总资产 | 28814.80 | 110445.83 | 120,532.33 |
负债合计 | 10849.37 | 63634.00 | 75,364.11 |
股东权益合计 | 17965.43 | 46811.82 | 45,168.22 |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1-3月 |
营业收入 | 4328.17 | 5,134.58 | |
营业成本 | 4617.20 | 5,430.55 | |
营业利润 | -634.57 | -2989.24 | -1,662.67 |
利润总额 | -634.57 | -2988.64 | -1,662.37 |
净利润 | -634.57 | -2553.62 | -1,643.60 |
注:2022、2023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328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3年1-3月份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764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被评估单位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的股东。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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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目的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评估是确定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评估基准日时亨通铜箔(德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亨通铜箔(德阳)申报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止2024年3月31日资产及负债,亨通铜箔(德阳)以审计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申报数据,审定后的资产总额为1,205,323,265.39元,负债总额为753,641,060.45元,净资产为451,682,204.94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亨通铜箔(德阳)2024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 基准日审定数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基准日审定数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货币资金 | 135,827,316.34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收票据 | 442,883.48 | 应付票据 | |
应收账款 | 27,960,965.83 | 应付账款 | 177,030,792.05 |
应收款项融资 | 38,139,272.27 | 预收款项 | |
预付款项 | 8,205,535.02 | 合同负债 | 377,754.34 |
其他应收款 | 8,814,664.00 | 应付职工薪酬 | 2,124,446.53 |
存货 | 125,048,211.58 | 应交税费 | 67,826.11 |
合同资产 | 其他应付款 | 164,146,501.47 | |
持有待售资产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7,229,516.93 | |
其他流动资产 | 85,907,312.93 | 其他流动负债 | 49,108.06 |
流动资产合计 | 430,346,161.45 | 流动负债合计 | 421,025,945.49 |
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负债: | ||
债权投资 | 长期借款 | 281,066,906.03 | |
其他债权投资 | 应付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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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收款 | 租赁负债 | ||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应付款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预计负债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递延收益 | 51,548,208.93 | |
投资性房地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 | 84,454,056.7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在建工程 | 623,386,785.9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2,615,114.9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负债合计 | 753,641,060.45 | |
油气资产 | 所有者权益: | ||
使用权资产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000.00 | |
无形资产 | 资本公积 | ||
开发支出 | 减:库存股 | ||
商誉 | 专项储备 | ||
长期待摊费用 | 盈余公积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37,921.90 | 未分配利润 | -48,317,795.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2,598,339.37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4,977,103.9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1,682,204.94 |
资产总计 | 1,205,323,265.3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05,323,265.39 |
委托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主要资产情况:
(1)存货:存货包含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和在用周转材料。其中原材料共211项,主要为铜和备品备件;产成品共155项目,主要为企业生产的各种规格的铜箔;在产品为已投入融铜罐的铜;在用周转材料共55项,主要为箱子、口罩、手套等。
(2)机器设备:共41项,主要为生箔机、分切机、阴极辊、纯水系统、撬装系统,分布于厂区内,均为正常使用。
(3)车辆:共7项,为别克商务车1辆和叉车6辆,均停放在厂区内,均为正常使用。
(4)电子设备:共257项,主要为粗糙度检测仪、电导率仪、精密天平、吊秤、电脑、办公家具,主要分布于实验室、办公室内,均为正常使用。
(5)在建工程:共1项,为企业尚未完工转固的5万吨电解铜箔项目-一期(2万吨)。
(6)无形资产:
①账面无记载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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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未在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在申请中和已授权的专利以及合同权益,其中合同权益为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确定的合同权益,专利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授权/受理日期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受理号) | 专利状态 |
1 | 一种锂电铜箔生箔机对地绝缘性的绝缘监测装置 | 2023.06.20 | 实用新型 | ZL202223152398.X | 授权 |
2 | 一种溶铜自动添料系统 | 2023.06.23 | 实用新型 | ZL202222945819.8 | 授权 |
3 | 一种肘型电缆连接头快速拆装工具及电缆敷设工具 | 2023.06.20 | 实用新型 | ZL202320129764.5 | 授权 |
4 | 一种超薄锂电铜箔及超薄锂电铜箔防撕边的生产工艺 | 2022.11.24 | 发明 | CN202211479067.9 | 公开 |
5 | 一种用于铜箔卷的废箔扒除支撑装置 | 2023.06.07 | 实用新型 | CN219885213U | 授权 |
6 | 一种冷却塔水蒸汽的回收装置及冷却系统 | 2023.06.07 | 实用新型 | CN220083816U | 授权 |
7 | 一种阴极银上导电铜环的节油结构 | 2023.06.07 | 实用新型 | CN220116698U | 授权 |
8 | 一种电解铜箔的静电消除装置 | 2023.06.07 | 实用新型 | CN220087542U | 授权 |
9 | 一种溶铜自换热系统 | 2023.07.06 | 实用新型 | CN220564745U | 授权 |
10 | 一种锂电铜箔防氧化液循环利用装置及防氧化系统 | 2023.07.10 | 实用新型 | CN220564746U | 授权 |
11 | 一种超薄、高硬度铜箱的制备方法 | 2023.07.11 | 发明 | CN202310846600.9 | 公开 |
12 | 电解铜箔用阴极辊表面制备氧化膜设备及操作方法 | 2023.07.11 | 发明 | CN202310846605.1 | 公开 |
13 | 一种使用脉冲叠加直流电源制备高强度、高塑性电解铜箔的方法 | 2023.11.15 | 发明 | CN117344359A | 公开 |
14 | 锂电铜箔质量检验综合信息流转系统、介质和设备 | 2023.11.16 | 发明 | CN117575387A | 公开 |
15 | 一种电子铜箔表面处理工艺 | 2023.11.07 | 发明 | CN117512731A | 公开 |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引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3287号和健审(2024)764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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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24年3月31日。
该评估基准日接近经济行为实现日,由委托人确定,并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做了相应约定。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无。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6年第四十六号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2017年] 国务院令第691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2017年] 国务院令第691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4 年第 76 号修订);
8.《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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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58号);
9.《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4.《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
(四)权属依据
专利证书。
(五)取价依据
1.《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23版;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评估基准日银行贷款利率;
4.企业提供的项目合同;
5.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7.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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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其中上市公司比较法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由于无法取得与被评估单位同行业、近似规模且具有可比性的市场交易案例,可比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在公司所处阶段、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资产规模以及财务状况都存在差异,相关指标难以获得合理化的修正,本次评估不适宜选用市场法。
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线尚在建设中,部分产线处于试生产阶段,经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企业产线完工时间、调试和试生产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收益难以准确预测,本次评估不适宜选用收益法。
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等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易于搜集,资产基础法能够反映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适宜选用该方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
1.流动资产
列入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核查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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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记账凭证,承担本次审计的会计师对提供的银行账号逐一进行了询证。评估人员对会计师的函证结果进行了分析并予以采用。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其他货币资金,评估人员核查了企业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记账凭证。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核查了企业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记账凭证,履行了必要的询证和替代程序,评估人员逐笔分析了出票日、到期日、金额、经济内容,因银行为承兑人,确定该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对于应收款项,评估人员核查了企业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记账凭证,向公司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了解各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列客户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评估相关法规的规定,分析应收账款形成的时间、原因及欠款方信用情况,承担本次审计的会计师对欠款单位发函询证,评估人员根据回函判断各账户欠款的可收回性。对于没有回函的款项,通过替代程序予以核实验证。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对于期后已收回和有充分理由相信能全额收回的,按账面余额确认评估值;对于欠款时间较久,欠款企业信誉差,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照审计结论,对不同年限的应收账款根据发生时间的不同,按一定比例计提风险损失,以账面余额扣减评估风险损失额确定评估值。对于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直接评估为零。
(4)对于预付账款,评估人员逐笔分析了款项的账龄、金额、业务内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估计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5)对于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核查了企业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记账凭证,向公司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了解各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列客户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评估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分析应收账款形成的时间、原因及欠款方信用情况,对欠款单位发函询证,判断各账户欠款的可收回性。对于没有回函的款项,通过替代程序予以核实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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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对于期后已收回和有充分理由相信能全额收回的,按账面余额确认评估值;对于欠款时间较久,欠款企业信誉差,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照审计结论,对不同年限的应收账款根据发生时间的不同,按一定比例计提风险损失,以账面余额扣减评估风险损失额确定评估值。对于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直接评估为零。
(6)对于存货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存货的基本情况,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根据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提供的清单及报表,对存货的主要代理合同、付款凭证进行了核对,评估人员实地了解存货核算方法,并对存货进行了盘点。
①原材料,评估人员认为原材料购置时间短,账面值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故本次以核实后的实际发生的原材料成本确定评估值。
②库存商品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库存商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③在产品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认为在产品账面值真实地反映了实际成本,以核实确认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④在库周转材料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进行询价,周转材料的账面成本与市场购置成本比较接近,账面单价基本反映了市场价格,以核实后周转材料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
(7)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经核查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与申报资料一致。评估人员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设备类固定资产
列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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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重点抽查,核对账、物相符情况,查阅设备采购、运行等资料,向有关人员收集评估资料,检查核实被评估的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的基础资料,并对主要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了了解。对设备的评估采用成本法,即:
委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1)重置成本的确定此次评估采用的是更新重置成本。更新重置成本是指利用新型材料,并根据现代标准、设计及格式,以现时价格生产或建造具有同等功能的全新资产所需的成本,包括设备款、运保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资金成本等。对于半年内购置的设备,以核实后的账面原值作为重置成本。
①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依据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评估中设备购置款中不包含增值税;对于车辆的购置价格,缴纳消费税的车辆,购置价中不包含增值税。
设备购置价主要依据生产厂商询价或参考设备最新市场成交价及产品报价手册予以确定。
②运保费的确定
设备运保费用,我们主要根据设备的购置价格、重量、体积及运输距离的远近,计算所需的运保费用。
③设备基础费的确定
设备基础费用,主要根据设备的安装要求,是否需要另行进行基础建设,设备基础费用主要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有关费率标准估算。
④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设备安装调试费用,我们主要根据设备的安装调试的复杂程度及周期,计算所需的安装调试费用。
⑤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主要考虑那些设备订购周期较长及设备的安装调试期间较长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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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根据设备资产从订购到设备投入使用的建设期间和评估基准日使用的贷款利率按资金平均投入估算。2)成新率的确定成新率是评估对象的现行价值与其全新状态重置价值的比率。这里所指的是综合成新率,由年限成新率和观察成新率加权平均而得。
即: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观察成新率×60%年限成新率由年限法确定,公式为:
年限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其中: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经济使用年限-设备已经使用的年限观察成新率由观察法(又称“打分法”)确定:即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评估人员与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委估资产的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现场勘察,考察和分析资产的实体损耗情况,同时结合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状况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被评估资产的观察成新率。对车辆采用市场法:
利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车辆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收集充足的市场交易资料。第二步,从收集的交易资料中选择可比较实例。第三步,对所选择的比较交易实例进行修正。其中,修正的内容主要有行驶里程法修正。
第四步,经过上述行驶里程法修正,得到各比准车辆的修正价格,最终求出待评车辆价格。计算公式为:
比准车辆修正价格=比准车辆交易价格×行驶里程法修正率
待评车辆价格=各比准车辆修正价格之和/比准交易实例数
3.在建工程
评估人员查看在建工程的购置合同、核实相关财务资料及付款进度,经现场勘查,确认账面值可以反映评估基准日重新购建该在建工程已完成工作量的全部成本费用。
经账实核对后,其中无不合理支出,故以核对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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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无形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为合同权益和专利。评估人员对亨通铜箔(德阳)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清单进行了账表、账账核对,查核相关账簿及原始凭证,收集相关合同、协议、使用说明等资料,对于生产技术和专利,由于目前国内类似无形资产交易案例较少,或虽有案例但相关交易背景信息、可比因素信息等难以收集,可比因素对于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难以量化,因此本项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由于委估专利并未实际运用于企业生产,技术先进性较难判定,未来收益很难预测,因此本项评估不适用收益法,故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合同权益,评估人员核查了项目投资协议,结合补贴预计到账时间和lpr进行了折现,从何计算出合同权益价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总账、报表数、纳税申报数,了解企业会计政策与税务规定抵扣政策的差异,核实所得税的计算依据,取得纳税鉴定,验算应纳税所得额,核实应交所得税。评估时,评估人员按照计提坏账准备资产的评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乘以所得税率来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存货的评估值高于账面成本,对于跌价准备评估为0,故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为0。
对于递延收益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经核实,其中的设备补贴款后续无支付义务,已对其评估为0,对应的递延所得税也评估为0。
对于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抵消,评估人员进行了重分类,在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进行评估。
6.流动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公司拥有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评估人员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时间、原因、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的基础上,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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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清查核实后确需支付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7.非流动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借款、递延收益。评估人员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时间、原因、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的基础上,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清查核实后确需支付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5日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内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阶段
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及现场调查阶段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等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1. 配合企业相关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资产调查表”“资料清单”及其填写要求,进行登记填报,同时收集评估范围内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
2.查验和完善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涉及评估范围内具体对象的详细状况;查验资产评估申报表,检查有无填列不全、资产项目不明确现象,根据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申报表有无漏项等,完善评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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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实地勘察评估人员根据不同资产的性质及特点,依据资产评估申报表,采取不同的勘察方法。非实物资产主要通过查阅企业的原始会计凭证、函证和核实有关评估目的证明文件的方式核查企业债权债务的形成过程和账面数字的准确性;实物资产的清查主要为核实资产数量、勘察使用状态。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根据现场实地勘察结果,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以做到“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的资产的产权进行调查,对权属资料不完善、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
(三)资料收集及评定估算阶段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包括从市场、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评估人员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各类资产的作价方案,合理确定评估方法,明确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对各类资产进行估算。
(四)评估汇总、提交报告阶段
评估人员汇总各个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组织各专业组成员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技术说明;进行评估结果的分析、撰写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说明在项目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进行三级复核,即项目负责人将审核后的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说明和评估明细表提交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初步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提交质审部审核,再根据质审部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订,修订后提交首席评估师签发,最后出具正式报告并提交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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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它是假定评估对象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被评估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是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指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持续经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单位正处于经营状态,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经营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
4.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二)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3.假设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虑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5.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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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经营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内容及经营规模不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委估无形资产权利的实施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3.被评估单位或评估对象不存在应提供而未提供、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
(四)其他假设
1.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2.评估范围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3.假设评估范围内的专利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期缴纳年费;
4.假设与专利实施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国家、地方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变化,所遵循的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120,532.33万元,评估价值为133,058.05万元,增值12,525.73万元,增值率
10.39%;负债账面价值为75,364.11万元,评估价值为73,270.07万元,评估减值2,094.04万元,增值率-2.78%;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168.22万元,评估价值为59,787.99万元,增值14,619.77万元,增值率32.37%。评估结果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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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减)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 | 1 | 43,034.62 | 43,535.68 | 501.06 | 1.16 |
非流动资产 | 2 | 77,497.71 | 89,522.38 | 12,024.67 | 15.52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0.00 | 0.00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0.0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5 | 8,445.41 | 8,515.80 | 70.39 | 0.83 |
在建工程 | 6 | 62,338.68 | 62,338.68 | 0.00 | 0.00 |
油气资产 | 7 | 0.00 | 0.00 | 0.00 | |
无形资产 | 8 | 0.00 | 11,990.87 | 11,990.87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9 | 0.00 | 0.00 | 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 | 6,713.63 | 6,677.03 | -36.60 | -0.55 |
资产总计 | 11 | 120,532.33 | 133,058.05 | 12,525.73 | 10.39 |
流动负债 | 12 | 42,102.59 | 42,102.59 | 0.00 | 0.00 |
非流动负债 | 13 | 33,261.51 | 31,167.47 | -2,094.04 | -6.30 |
负债总计 | 14 | 75,364.11 | 73,270.07 | -2,094.04 | -2.78 |
净资产 | 15 | 45,168.22 | 59,787.99 | 14,619.77 | 32.37 |
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59,787.99万元(人民币伍亿玖仟柒佰捌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0日。
(二)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说明
1.流动资产账面价值43,034.62万元,评估价值43,535.68万元,评估增值
501.06万元,增值率1.16%,是库存商品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库存商品销售价格高于账面成本。
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445.41万元,评估价值8,515.80万元,评估增值70.39万元,增值率0.83%,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重置成本增加以及设备经济使用年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
3.无形资产账面价值0万元,评估价值11,990.87万元,评估增值11,99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企业账面未记录的专利、合同权益纳入评估范围。
4.负债账面价值为75,364.11万元,评估价值为73,270.07万元,评估减值2,094.04万元,增值率-2.78%,主要是对已经确认无支付义务的递延收益评估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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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依据本报告自行决策时给予充分考虑。
1.本次评估引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天健审(2024)3287号和天健审〔2024〕764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基准日审计报告净资产结论为45,168.22万元。
2.2022年1月5日,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精密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江苏精密铜业有限公司在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50kt/a新能源电子材料铜箔项目,项目公司即本次被评估单位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协议中约定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购置设备及设备附属设施(土地及厂区内房、办公楼、倒班楼、道路、绿化等附着物除外)总额给予本项目设备、设施一定的购置补贴,每年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设备设施购置发票于次年4月30日前据实拨付本补贴。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收到2022年度补贴款。截止评估基准日,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已经提交相关材料申请2023年补贴,并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了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支付的部分补贴款(1200万元),后续补贴款将在2024年内陆续支付。如后续补贴款与本次预估的补贴款有差异,需根据实际补贴款对应调整评估结论。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所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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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及近三年财务报表
2.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4.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5.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6.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
8.签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卡
9.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