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2024年上半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崔巍先生、陆春良先生、张荆京先生、吴燕女士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