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
三、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