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拟用不超过4.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通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公司承诺了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归还的保障措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石玉城、王朴、范其勇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