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21  赤天化(600227)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查阅了公司第九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意见:

一、董事会聘任丁林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先正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高敏红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先正红女士、吴洪艳女士、林洋女士、陈洪林先生、车碧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叶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上述拟聘任人员任职资格出具了明确的审查意见。

二、经审阅上述聘任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先正红女士不存在《上市规则》第4.4.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独立董事:范其勇、王朴、徐广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