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关于控股股东渔阳公司对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渔阳公司对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的整改报告
2024年4月25日,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天化”)控股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阳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号《关于对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渔阳公司收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6月24日,渔阳公司已向贵州证监局提交了《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报告内容披露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号《关于对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我公司自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向贵州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披露。我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并按要求制定出整改方案如下:
一、需整改事项
根据我公司 2016 年与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天化”或“上市公司”)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签署的有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的约定,在注入赤天化的标的资产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济堂制药”)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如圣济堂制药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由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截止目前,我公司已履行了2016年、2017年度的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完成2018年度的业绩补偿义务,对应补偿金额为27,835.01万元,折合股份数量为64,732,580股。
二、业绩补偿计划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配合上市公司1元回购注销当前渔阳公司未质押4,406,516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579,744股,限售流通股3,826,772股。本次4,406,516股赤天化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于2024年6月18日启动,计划在90天内完成。
第二步,我公司继续寻求解决业绩承诺补偿的途径,剩余60,326,064股补偿义务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