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2024-08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赤天化大厦2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3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67,253,03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9.5890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693,134,20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7,685,700 股,公司回购专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85,448,501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林洪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范其勇、徐广、王朴、董事姚
志红、于宗振、丁林辉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杨扬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先正红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1,000,961 | 99.0630 | 4,436,562 | 0.6648 | 1,815,514 | 0.2722 |
2、 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A股 | 660,101,761 | 98.9282 | 5,296,078 | 0.7937 | 1,855,198 | 0.2781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的议案 | 23,267,605 | 78.8206 | 4,436,562 | 15.0291 | 1,815,514 | 6.1503 |
2 |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22,368,405 | 75.7745 | 5,296,078 | 17.9408 | 1,855,198 | 6.2847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超、张孟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