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029: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沧州大化(600230)公司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16 号的要求,公司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现行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