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029: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车成刚、高健,独立董事李长青、霍巧红、宋乐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郭新超、平殿雷、赵爱兵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刘增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宋乐先生的提名,同时取消宋乐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取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3项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3.03宋乐”。
由于上述子议案的取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60日内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保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乐先生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应职责,直至公司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