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030: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4-030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
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4年7月1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230 | 沧州大化 | 2024/7/10 |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3.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3 | 宋乐 |
2、 取消议案原因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宋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宋乐先生通知,由于其个人安排原因无法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不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乐先生的提名,取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3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3.03宋乐”。由于上述子议案的取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60日内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保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宋乐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应职责,直至公司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4年6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16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6日
至2024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2.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2.01 | 刘增 | √ |
2.02 | 李永阔 | √ |
2.03 | 车成刚 | √ |
2.04 | 高健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3.01 | 霍巧红 | √ |
3.02 | 李长青 | √ |
4.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4.01 | 郭新超 | √ |
4.02 | 韩欣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6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22)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23)。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2.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刘增 | |
2.02 | 李永阔 | |
2.03 | 车成刚 | |
2.04 | 高健 | |
3.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1 | 霍巧红 | |
3.02 | 李长青 | |
4.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4.01 | 郭新超 | |
4.02 | 韩欣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