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关于股东终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的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终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违约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6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运资本”)的通知,宏运资本、梁爽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三方经友好协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3年11月24日,宏运资本因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触发违约处置程序,质权方东吴证券拟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处置其所持公司股份,宏运资本与梁爽、东吴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76)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宏运资本与梁爽、东吴证券尚未办理相关股份转让手续。宏运资本(甲方)、梁爽(乙方)和东吴证券(丙方)三方经友好协商,终止了三方于2023年11月24日签署的编号为【HYDW20231117】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 、 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