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党政领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
为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奖励考核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公司制定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党政领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
董事马育民先生、李景东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