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鹏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的2024年国资监管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经营水平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以及《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24〕20 号)等规定和要求,为推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目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