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07  金鹰股份(600232)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1)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事先已审议并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2)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其中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应按规定需予以回避。

二、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林德华 杨利成 张世超

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