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