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关于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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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25 元/股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24.88 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 年9 月16 日
鉴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将于2026 年9 月16 日实施完毕,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5 元/股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24.88 元/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 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3,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局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50)。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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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8 月19 日召开第十二 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 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 元(含税),本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3)。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二)调整内容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人民币2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88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 始日为2026 年9 月16 日(即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具体的价格调 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 \div(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 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 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现金红利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 总股本= (3,422,820,238 × 0.12) ÷ 3,425,113,538 \approx 0.12 元/股。\]
\[综上,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5-0.12) \div(1+0) \approx 24.88 元/股(保\]
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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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约为1,205,788 股至2,009,64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至0.06%。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股份已达 回购金额下限,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 年9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