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科新发展股票代码:600234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1806-DD36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1806-DD36
信息披露义务人2:周厚珊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爱华路****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爱华路****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
签署日期:2023年8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科新发展”)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新发展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周厚珊 |
公司、上市公司、科新发展 | 指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壹盛实业 | 指 | 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
前海派德高盛 | 指 | 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科新控股 | 指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派德高咨询 | 指 | 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受让前海派德高盛的财产份额,导致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35%股份的行为 |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2-11-04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HJRT039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1806-DD36 |
法定代表人 | 连宗盛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联系电话 | 0755- 8322 631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1 | 连宗盛 | 990 | 99.00% |
2 | 周厚珊 | 10 | 1.00% |
合计 | 1,000 |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周厚珊
曾用名:周晓璇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4058219860804****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爱华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爱华路****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壹盛实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连宗盛 | 男 |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中国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 | 无 |
上述人员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连宗盛 | 深圳市红土长城中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董事 |
共青城中连盛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壹盛(广东)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共青城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深圳市中通盛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周厚珊持有壹盛实业1%的股权,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或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作出减持或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3年8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壹盛实业、周厚珊与科新控股、陈福兴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科新控股、陈福兴拟将合计100%的前海派德高盛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壹盛实业及周厚珊。本次转让完成后,壹盛实业将持有前海派德高盛99%的财产份额并成为前海派德高盛的普通合伙人,周厚珊将持有前海派德高盛1%的财产份额并成为前海派德高盛的有限合伙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科新控股不再持有前海派德高盛的财产份额,也不再通过前海派德高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科新控股与前海派德高盛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本次权益变动后,壹盛实业持有前海派德高盛99%的财产份额并为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壹盛实业将通过前海派德高盛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7,167,64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8月31日,壹盛实业、周厚珊与科新控股、陈福兴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甲方二:陈福兴
乙方(受让方)乙方一: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乙方二:周厚珊(甲方一、甲方二合称“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甲方、乙方合称“各方”,单称“一方”)
(二)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的价款及支付
经各方协商,以本协议签署日之前一日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收盘价的九折为定价参考依据,甲方一同意将所持有的合伙企业99%的财产份额,以人民币17,966.508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一,乙方一同意受让该等财产份额;甲方二同意将所持有的合伙企业1%的财产份额,以人民币1,814,798.82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二,乙方二同意受让该等财产份额。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财产份额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
(四)财产份额过户
各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工商变更所需的资料提交至合伙企业,并协助合伙企业办理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合同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成立并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签署补充协议、未就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未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七、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以受让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海派德高盛的财产份额的方式进行。2023年8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壹盛实业、周厚珊与科新控股、陈福兴与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科新控股、陈福兴拟将合计100%的前海派德高盛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壹盛实业及周厚珊,本次转让后,壹盛实业将持有前海派德高盛99%的财产份额并成为前海派德高盛的普通合伙人,周厚珊将持有前海派德高盛1%的财产份额并成为前海派德高盛的有限合伙人。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根据《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该协议于各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八、本次权益变动需要的批准程序
2023年8月31日,壹盛实业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收购科新控股持有的前海派德高盛 99%的财产份额并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前海派德高盛,同意壹盛实业与科新控股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2023年8月31日,派德高盛全体合伙人作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事宜;
2023年8月31日,壹盛实业、周厚珊与科新控股、陈福兴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九、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科新发展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决策文件;
5、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8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厚珊
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8月3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西省太原市 |
股票简称 | 科新发展 | 股票代码 | 6002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周厚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1806-DD36 信息披露义务人2: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爱华路****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壹盛实业: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通过持有前海派德高盛99%的财产份额及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27,164,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0.35%)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10.35%(仅包括间接控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厚珊:通过持有前海派德高盛1%的财产份额,进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8月31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厚珊
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