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3-02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投资建设广西宜州安马乡肯坝村光伏项目75
MW(以下简称“肯坝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5MW(以下简称“小平阳项目”)、桂冠电力烟台福山回里农光互补项目150MW(以下简称“福山项目”)共三个光伏项目,金沙县岩孔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岩孔项目”)50MW一个风电项目。
? 投资金额:上述项目总投资额约21.89亿元,资金来源为资
本金30%,银行贷款70%。
? 特别风险提示:各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的
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计划投资建设肯坝项目(75 MW)、小平阳项目(115MW)、福
山项目(150MW),岩孔项目(50MW)。合计项目总投资额约21.89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上述项目。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方情况
肯坝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大唐桂宜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小平阳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来宾兴宾区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福山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烟台福山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岩孔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金沙)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各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如下所示: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直流侧容量(MWp) | 交流侧容量(MW) | 总投资(亿元) | 25年平均利用小时(h) | 上网电价(元/kWh) | 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 |
1 | 肯坝项目 | 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境内 | 103.74 | 75 | 3.7892 | 979.48 | 0.4207 | 7.81% |
2 | 小平阳项目 |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境内 | 150.612 | 115 | 5.7054 | 1021.7 | 0.4207 | 7.74% |
3 | 福山项目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境内 | 184.184 | 150 | 9.3078 | 1274 | 0.3933 | 6.27% |
4 | 岩孔项目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境内 | 50 | 3.0839 | 2377.57 | 0.3515 | 6.98% | |
5 | 合计 | 390 | 21.8863 |
备注:光伏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按直流侧容量计算 2.各主要投资方的出资及其他义务:合计项目总投资(含送出)约21.8863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3.项目建设期:肯坝项目、小平阳项目、福山项目建设期约6个月;岩孔项目建设期约12个月。
4.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电站建成后自持营运,所发电量由项目所在省区电网全额消纳,经测算,各项目运行期相应的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超过6%,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5.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肯坝项目、小平阳项目、福山项目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岩孔项目已完成核准,四个项目已取得所在省
区或自治区项目建设指标。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本次投资建设肯坝项目、小平阳项目、福山项目、岩孔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影响:风能、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有关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对当地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有利于缓解所在省区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新能源发电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公司初步测算,运行期相应的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在6%以上,盈利能力较好。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装机占比,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所发电量由电网全额消纳,随着新能源电站投产规模日益扩大,未来上网有可能面临竞价风险,以及光伏项目组件价格波动较大,项目总投资存在变化的风险。
五、关于投资计划的说明
上述投资计划相关数据为预估数:
1.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的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
2.以项目所在的项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资金筹措方式,出资方式及其他建设该项目不可缺少的条件为准;
3.项目实施进展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以工程建设部门及项目公司确定的施工计划为准;
4.项目投产后执行的电价政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贵州省关于电价政策的文件执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