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冠电力”)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广西宜州安马乡肯坝村光伏项目(75MW)、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5MW)、烟台福山回里农光互补项目(150MW)共三个光伏项目,金沙县岩孔风电场项目(50MW)一个风电项目。合计项目总投资额约21.8863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肯坝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大唐桂宜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小平阳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来宾兴宾区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福山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烟台福山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岩孔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金沙)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
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3-025)。
二、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等2个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并发布实施。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