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
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