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李香华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莫宏胜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30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0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赵大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13名。其中现场参会董事8名,分别是赵大斌、莫宏胜、施健升、蔡爽、宋文平、韦锡坚、林世权、周兵;视频参会的董事4名:分别是邓慧敏、谢晓莹、潘斌、沈剑飞;董事李香华(非独立董事)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莫宏胜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部监事、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选调整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大斌
委员:莫宏胜、施健升、邓慧敏、宋文平、李香华、韦锡坚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世权
委员:宋文平、谢晓莹、韦锡坚、沈剑飞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潘斌
委员:赵大斌、蔡爽、林世权、周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剑飞
委员:李香华、潘斌、邓慧敏、周兵
二、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70MW大化都阳风电场二期工程,总投资额约
3.96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大化都阳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大唐桂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电西路23栋202室。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4-043)。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