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 2025-003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冠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一)发行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三)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四)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五)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八)还款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九)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十)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修订和申报与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过程中必要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中期票据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6.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规模:以分期形式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各期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市场行情决定。
(三)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以多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公司资金需求
及市场行情决定。
(四)债券期限:不超过30年期(含30年期),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发行期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行情决定。
(五)发行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行情决定。
(六)债券担保: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七)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八)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及子公司有息债务、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基金出资、股权出资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和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九)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
有关公司债券发行,且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已取得监管部门关于发行的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定的有效期内完成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十一)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决定并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及修改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5.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6.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报废资产的议案》
同意江南公司将2号、4号机组增容改造所拆除更换的水轮机、发电机等报废资产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出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合法、公开、公平的竟价方式完成报废资产的处置,实现价值最大化。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江南公司拟处置的报废水轮机等29项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2,471.15万元,账面净值为314.18万元。在非持续使用的前提下,采用市场法评估,江南公司拟处置的报废水轮机等29项资产含税评估值1,018.34万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评估值经桂冠电力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四、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建设99.6MW横山风电项目,总投资额约4.76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横山风电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大唐桂冠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唐桂冠陆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注册资本为3,01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讯和路2号(碧桂华庭)第2幢3-903号。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5-004)。
五、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5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5-005)。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