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安徽西湖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峰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投资”)的通知,大江投资已收到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批复》,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铜峰电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意见,请铜峰电子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依规实施;
二、铜峰电子应依法依规推进股权激励,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加强对激励计划的动态管理,提升经营效益和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及时将激励计划年度实施情况按规定予以报告。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