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报备文件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