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获得批复的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获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4-017),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投资”)股东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投资”)已做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大江投资所持公司20.44%(128,897,956股)股权无偿划转给大江投资全资子公司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旭建设”)持有,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江投资通知,获悉其收到西湖投资出具的《关于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国有股权对外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安西投〔2024〕7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所持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44%(128,897,956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上述股份划转经批准实施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旭建设。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旭建设和大江投资分别编制了《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敬请查阅。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股份过户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