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铜峰电子股票代码:600237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1258号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1258号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由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4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获得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情况 ......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 9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相关决定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 10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 10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 10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2
一、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13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3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6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7
一、未来12个月内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17
二、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处置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 17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的计划 ...... 17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17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 17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 18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9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9
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 20
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 21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 22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2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 22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2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2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23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资料 ...... 2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 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 3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情况 ...... 31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 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3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查阅地点 ...... 33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中旭建设/划入方 | 指 | 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铜峰电子/上市公司 | 指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大江投资 | 指 |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西湖投资 | 指 | 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铜陵市国资委 | 指 | 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划转/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大江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铜峰电子20.4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江投资全资子公司中旭建设,中旭建设在本次划转后成为铜峰电子的控股股东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 指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大江投资与中旭建设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1258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奇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00MA2UQ4U60P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 |
经营范围 | 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经营,授权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处置,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土地收储前期开发,旅游景区开发及经营,园林景观建设和养护,组织文化艺术、体育、商务、会议专项活动,企业重组、收购、兼并服务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20年04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
控股股东名称 |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1258号 |
邮政编码 | 244000 |
联系电话 | 0562-288698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旭建设的控股股东为大江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铜陵市国资委,中旭建设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两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如下:
2022年9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大江投资原控股股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向西湖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大江投资100%股权,大江投资的控股股东由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变更为西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由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变更为铜陵市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是大江投资,大江投资直接持有中旭建设100.00%的股权。大江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00000.0000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刘奇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1258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产业投资,新城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道路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材料采购与销售,房屋出租,信息服务。(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
成立时间 | 1999年07月0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00705094254A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铜陵市国资委。铜陵市国资委是铜陵市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管理,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3、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大江投资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铜峰电子、中旭建设外,大江投资主要下属企业概况
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主营业务 |
1 | 铜陵市建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3,000 | 100.00 | 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投资 |
2 | 铜陵(皖中南)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大道北端695号 | 10,000 | 75.00 | 普通货运、物流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 |
3 | 安徽大江灵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五路西段129号综合服务楼五楼 | 10,000 | 51.00 | 煤炭批发及零售、金属材料销售 |
4 | 铜陵大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五路西段129号 | 100,000 | 100.00 | 基础设施及道路工程 |
5 | 铜陵辰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五路西段129号综合服务楼五楼 | 37,926.5713 | 100.00 | 资产收购、管理、处置 |
(2)铜陵市国资委控股企业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旭建设的实际控制人为铜陵市国资委。铜陵市国资委是铜陵市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管理,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故本报告书未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铜陵市国资委控股企业情况进行披露。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0年4月,截至2023年末,中旭建设尚未实际经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发展为以国有资本投资管理、产业园区建设运营管理为主体的产业类平台,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经营,授权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处置,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土地收储前期开发,旅游景区开发及经营,园林景观建设和养护,组织文化艺术、体育、商务、会议专项活动,企业重组、收购、兼并服务及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大江投资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23,433,153,745.86 | 21,193,551,480.20 | 19,462,336,761.91 |
负债合计 | 13,993,671,739.95 | 12,586,165,007.98 | 11,106,718,272.9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39,482,005.91 | 8,607,386,472.22 | 8,355,618,488.98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59.72 | 59.39 | 57.07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3,257,887,875.39 | 6,036,912,575.42 | 6,028,967,834.07 |
营业利润 | -260,810,335.74 | 26,161,815.98 | -34,579,967.21 |
利润总额 | 124,710,308.27 | 228,125,055.33 | 308,854,480.47 |
净利润 | 119,136,148.70 | 228,477,889.22 | 301,411,689.92 |
净资产收益率(%) | 1.26 | 2.65 | 3.61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刘奇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安徽铜陵 | 否 |
陈兵 | 监事 | 男 | 中国 | 安徽铜陵 | 否 |
任淑玲 | 财务负责人 | 女 | 中国 | 安徽铜陵 | 否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旭建设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相关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化国企改革、贯彻落实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总体要求,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大江投资将其持有的铜峰电子20.4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中旭建设。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中旭建设将直接持有铜峰电子20.44%的股份,成为铜峰电子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铜峰电子股票的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也无出售或转让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上述权益变动之事项,中旭建设将严格按照法律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2024年4月8日,大江投资股东审议通过了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2024年4月9日,中旭建设股东审议通过了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2024年5月6日,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取得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国有资产交易管理主体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2、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审批的事项。
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0014897301XF |
注册资本 | 63,062.9155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6年8月8日 |
法定代表人 | 黄明强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399号 |
主要办公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399号铜峰工业园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江投资持有铜峰电子20.44%的股份、持有中旭建设100%
的股份,中旭建设未持有铜峰电子股份。铜峰电子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旭建设将直接持有铜峰电子20.44%的股份,大江投资不再持有铜峰电子任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铜峰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铜峰电子的控股股东是大江投资,实际控制人是铜陵市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铜峰电子的控股股东为中旭建设,实际控制人仍为铜陵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铜峰电子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旭建设,股权划转完成后,中旭建设直接持有铜峰电子128,897,956股股份,占铜峰电子总股本20.44%,成为铜峰电子的控股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划出方):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一、股权划转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以下标的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乙方,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乙方同意接收上述股权:
序号 | 标的公司 | 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 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数/ |
股权比例 | 股 |
1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44% | 128,897,956 |
股权划转完成后,乙方持有上述标的公司股权,甲方不再持有上述标的公司股权。
二、股权划转方式
甲方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价款。
三、被划转企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0014897301XF | 法定代表人 | 黄明强 |
注册资本 | 63,062.9155万元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399号 | 经营期限 | 1996-08-08至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状态 | 存续 |
经营范围 | 电工薄膜、金属化膜、电容器、聚丙烯再生粒子、电力节能装置、电子材料、元器件的生产、研究、开发、销售及科技成果转让,化工产品、日用或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包装材料、塑料膜(绝缘材料)、建材生产、销售及加工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信息技术服务,LED用封装支架生产、销售,LED用封装支架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四、交割手续的办理
1、协议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办理国有产权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股权划转产生的税费由协议双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对标的股权拥有完整股东权利,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受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情形。
2、乙方承诺: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及划转协议,无偿接收上述国有股权,履
行股东义务。
六、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置及职工安置
1、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2、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标的公司的职工安置。
七、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士签署后成立。
2、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双方已取得各自内部决策机构关于同意本次无偿划转的决议或决定;
(2)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有权审批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本次无偿划转;
(3)完成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铜峰电子128,897,956股股份,其中17,191,977股处于限售状态,主要系大江投资认购的铜峰电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述股份解除限售日期为2025年2月23日。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权益不存在其他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旭建设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继续履行公司原控股股东大江投资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事项,该等承诺事项详见铜峰电子分别于2020年10月22日、2023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价的支付,不涉及购买资金来源相关事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处置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的计划。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具体计划或安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进行重大调整和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和安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铜峰电子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铜峰电子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仍保持独立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旭建设特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的资产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严格区分并独立管理,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并独立经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规定,保证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发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薪酬;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若有)、子公司(若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保证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保证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6、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声明而带来的相应损失。”
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后,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中旭建设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从事与铜峰电子竞争性业务的情形,与铜峰电子不构成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尽力避免发生与铜峰电子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并按照有关法规,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铜峰电子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与铜峰电子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的,在符合铜峰电子股东利益及监管要求的条件下,本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资产整合、业务整合、托管等有效措施解决与铜峰电子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3、本公司不会利用对铜峰电子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铜峰电子及其股东权益的经营活动。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本公司对铜峰电子拥有控制权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旭建设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后,如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旭建设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确保定价公允并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流程,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旭建设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铜峰电子股东的义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与铜峰电子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有)。
2、对于正常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铜峰电子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铜峰电子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铜峰电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铜峰电子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铜峰电子或铜峰电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对铜峰电子拥有控制权期间有效且不可撤销。”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出具的证明文件,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出具的证明文件,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资料中旭建设成立于2020年4月,截至2023年末,中旭建设尚未实际经营,中旭建设控股股东大江投资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0889号、容诚审字[2023]230Z1585号、容诚审字[2024]230Z1513号审计报告,大江投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00,612,518.61 | 1,397,419,622.56 | 1,292,857,215.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3,603,487.84 | 60,660,576.00 | 82,774,298.8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131,034,826.16 | 143,378,168.57 | 145,776,275.28 |
应收账项 | 2,699,570,672.87 | 2,533,636,066.24 | 2,343,550,774.17 |
应收款项融资 | 58,129,925.02 | 66,739,106.09 | 60,126,331.65 |
预付款项 | 776,676,199.60 | 615,436,830.26 | 283,271,644.11 |
其他应收款 | 1,958,578,490.14 | 1,789,630.476.96 | 2,897,781,707.44 |
存货 | 10,151,274,070.41 | 8,936,237,672.57 | 8,224,524,366.06 |
合同资产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3,146,390.67 | 27,031,075.91 | 15,427,630.81 |
流动资产合计 | 17,392,626,581.32 | 15,570,169,595.16 | 15,346,090,243.51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51,677,780.28 | 1,237,860,973.56 | 1,210,965,484.4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37,269,848.87 | 542,631,336.77 | 450,664,554.1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05,136,936.48 | 1,339,222,726.13 | 1,047,908,166.42 |
固定资产 | 1,071,813,740.82 | 762,507,635.69 | 791,793,416.11 |
在建工程 | 33,018,339.53 | 43,125,551.20 | 38,388,977.25 |
使用权资产 | 857,310.54 | 2,571,931.61 | 4,210,220.4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无形资产 | 1,229,931,364.52 | 1,162,815,539.39 | 145,068,618.06 |
开发支出 | - | - | - |
商誉 | 252,185,021.80 | 252,185,021.80 | 252,185,021.80 |
长期待摊费用 | 2,411,362.95 | 3,022,919.09 | 785,720.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382,766.44 | 14,814,700.87 | 11,964,379.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842,692.31 | 262,623,548.93 | 162,311,959.7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40,527,164.54 | 5,623,381,885.04 | 4,116,246,518.40 |
资产总计 | 23,433,153,745.86 | 21,193,551,480.20 | 19,462,336,761.9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9,116,409.73 | 388,945,162.49 | 241,459,283.3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134,600,000.00 | 32,995,972.38 |
应付账款 | 570,981,825.70 | 233,144,690.28 | 215,332,825.91 |
预收款项 | 7,742,239.89 | - | - |
合同负债 | 88,507,226.95 | 39,700,230.89 | 339,721,211.72 |
应付职工薪酬 | 73,662,071.51 | 59,039,118.93 | 41,095,559.71 |
应交税费 | 139,776,284.63 | 155,788,469.38 | 272,672,938.86 |
其他应付款 | 429,387,099.20 | 383,747,113.37 | 287,990,524.10 |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80,798,207.70 | 1,302,763,120.37 | 1,732,926,185.11 |
其他流动负债 | 80,604,388.40 | 77,398,856.73 | 77,597,017.97 |
流动负债合计 | 3,140,575,753.71 | 2,775,126,762.44 | 3,241,791,519.1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512,219,960.00 | 6,528,003,600.00 | 5,392,120,000.00 |
应付债券 | 3,092,750,782.20 | 3,125,308,038.03 | 2,423,626,729.72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144,487,962.01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预计负债 | 52,500,000.00 | 111,920,000.00 | - |
租赁负债 | - | 886,371.02 | 3,657,271.15 |
递延收益 | 26,201,387.13 | 18,248,701.34 | 16,882,879.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935,894.90 | 26,671,535.15 | 28,639,873.3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53,095,986.24 | 9,811,038,245.54 | 7,864,926,753.83 |
负债合计 | 13,993,671,739.95 | 12,586,165,007.98 | 11,106,718,272.9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3,885,383,359.55 | 3,425,892,411.62 | 3,383,588,211.22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57,408,716.05 | 69,518,197.18 | 33,842,454.56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302,204,814.70 | 289,493,948.14 | 270,314,231.08 |
未分配利润 | 1,589,577,954.54 | 1,577,721,568.90 | 1,483,397,397.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834,574,844.84 | 7,362,626,125.84 | 7,171,142,294.82 |
少数股东权益 | 1,604,907,161.07 | 1,244,760,346.38 | 1,184,476,194.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39,482,005.91 | 8,607,386,472.22 | 8,355,618,488.98 |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433,153,745.86 | 21,193,551,480.20 | 19,462,336,761.91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257,887,875.39 | 6,036,912,575.42 | 6,028,967,834.07 |
其中:营业收入 | 3,257,887,875.39 | 6,036,912,575.42 | 6,028,967,834.07 |
二:营业总成本 | 3,283,997,456.51 | 6,010,112,090.45 | 6,019,404,363.49 |
其中:营业成本 | 2,928,427,943.89 | 5,704,472,935.39 | 5,774,006,231.35 |
税金及附加 | 55,208,103.04 | 41,736,658.07 | 35,280,551.55 |
销售费用 | 32,922,799.34 | 35,979,744.02 | 29,664,754.72 |
管理费用 | 137,517,582.77 | 121,635,309.78 | 87,887,397.45 |
研发费用 | 37,963,248.02 | 44,382,246.93 | 36,097,461.20 |
财务费用 | 91,957,779.45 | 61,907,196.26 | 56,467,967.22 |
其中:利息费用 | 86,536,940.19 | 84,188,018.11 | 57,120,482.66 |
利息收入 | 11,212,819.06 | 35,747,063.18 | 7,570,054.56 |
加:其他收益 | 13,400,810.11 | 10,083,319.60 | 8,072,298.4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789,023.54 | 26,459,062.97 | -3,794,483.8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57,088.16 | -11,008,754.80 | -31,210,913.5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1,406,032.39 | 2,663,711.03 | -2,991,065.1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036,947.94 | -26,613,803.78 | -11,658,219.6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527.30 | -2,222,204.01 | -2,561,054.0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0,810,335.74 | 26,161,815.98 | -34,579,967.21 |
加:营业外收入 | 452,837,742.61 | 361,599,547.59 | 351,230,539.28 |
减:营业外支出 | 67,317,098.60 | 159,636,308.24 | 7,796,091.6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4,710,308.27 | 228,125,055.33 | 308,854,480.47 |
减:所得税费用 | 5,574,159.57 | -352,833.89 | 7,442,790.5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 119,136,148.70 | 228,477,889.22 | 301,411,689.92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号填列)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136,148.70 | 228,477,889.22 | 301,411,689.9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603,205.52 | 165,833,888.00 | 262,544,568.03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532,943.18 | 62,644,001.22 | 38,867,121.8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425,773.47 | 35,675,742.62 | 33,842,454.56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425,773.47 | 35,675,742.62 | 33,842,454.56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425,773.47 | 35,675,742.62 | 33,842,454.56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425,773.47 | 35,675,742.62 | 33,842,454.56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7,561,922.17 | 264,153,631.84 | 335,254,144.47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5,028,978.99 | 201,509,630.62 | 296,387,022.59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2,532,943.18 | 62,644,001.22 | 38,867,121.88 |
八、每股收益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36,423,466.24 | 6,143,562,864.99 | 6,325,659,643.0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855,839.89 | 31,392,809.17 | 23,395,971.5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1,059,410.96 | 1,260,032,860.88 | 828,192,053.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36,338,717.09 | 7,434,988,535.04 | 7,177,247,668.0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31,156,314.24 | 6,713,542,723.51 | 5,992,578,247.2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1,975,625.38 | 198,482,721.70 | 170,411,915.7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2,350,424.58 | 284,164,729.20 | 207,952,327.1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8,613,674.93 | 138,950,102.73 | 680,140,975.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14,096,039.13 | 7,335,140,277.14 | 7,051,083,465.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42,677.96 | 99,848,257.90 | 126,164,202.4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4,588,371.04 | 193,775,467.15 | 105,358,800.3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744,872.27 | 24,659,679.79 | 5,670,270.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34,155,897.69 | 62,527,791.0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60,054.95 | 32,187,419.53 | 7,570,054.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4,793,298.26 | 284,778,464.16 | 181,126,916.1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7,651,289.93 | 872,431,283.74 | 685,503,747.6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99,014,960.46 | 263,734,000.00 | 294,161,707.2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6,666,250.39 | 1,136,165,283.74 | 979,665,454.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1,872,952.13 | -851,386,819.58 | -798,538,538.6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2,343,372.30 | 4,990,151.00 | 525,444,817.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4,990,151.00 | 525,444,817.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52,472,248.69 | 3,713,099,401.90 | 2,221,025,322.0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82,122.48 | - | 89,950,388.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13,697,743.47 | 3,718,089,552.90 | 2,836,420,527.6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04,396,599.27 | 2,087,767,500.00 | 1,095,984,196.1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5,702,540.26 | 776,759,516.10 | 871,807,608.4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553,839.96 | 210,236,104.02 | 109,182,548.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1,652,979.49 | 3,074,763,120.12 | 2,076,974,353.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044,763.98 | 643,326,432.78 | 759,446,174.3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9,821.28 | 5,634,536.35 | -4,699,029.2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7,665,331.47 | -102,577,592.55 | 82,372,808.8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0,279,622.56 | 1,292,857,215.11 | 1,210,484,406.2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2,614,291.09 | 1,190,279,622.56 | 1,292,857,215.1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30Z1513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
“我们审计了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投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江投资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情况大江投资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科目的注释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之“大江投资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关于本次划转的批复文件;
4、《关于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承诺;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大江投资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9、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铜峰电子办公地,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刘 奇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刘 奇
年 月 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铜陵市 |
股票简称 | 铜峰电子 | 股票代码 | 6002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125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口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口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191,97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1,705,979股 变动数量:由0股增加至直接持有128,897,956股 变动比例:由0%增加至直接持有20.44%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尚未完成 方式:国有股权行政划转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本次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本报告书中已对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披露。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中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刘 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