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铜陵中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10月28日,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10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