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3: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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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3-020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编号:临2022-045),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3)京民终36号《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
被上诉人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被上诉人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二、《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
上诉人长安信托因与被上诉人华业资本、国泰君安、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74民初1247号民事裁定,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2021年修正)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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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3)京民终36号《民事裁定书》。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