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3: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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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3-023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尔医疗”)于近日收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3)渝0112民初8576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奥沃医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沃医学”)
被告: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尔医疗”)
第三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以下简称“重医附三院”)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二、《民事起诉状》相关内容
1、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付清所有欠款4,600,000.00(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及违约金4,600,000.00(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
(2)依法确认在被告付清全部货款前,本案所涉设备所有权归原告公司所有。
(3)判令原告有权就本案所涉设备折价或拍卖、变卖,就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原告在被告所欠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足清偿时被告继续清偿。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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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11月21日签订了《设备销售合同》,原告向被告出售头部多源γ射束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1套。合同生效后,原告已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并已于2021年5月13日安装并验收合格。被告已于2022年1月28日,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捷尔(上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了第3部分款项1,000,000.00(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剩余应付款项共计4,600,000.00(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支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3)渝0112民初8576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