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3: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5-014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4)京0112民初14535号、(2024)京0112民初14536号《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京辰博大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辰博大”)
被告: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二、《民事起诉状》相关内容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的玫瑰东筑项目工程款人民币5,064,000元,并以5,064,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24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逾期利息。
2、判令原告因本案所支出的律师费、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2024)京0112民初14535号《民事判决书相关内容》
原告京辰博大诉被告君合百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被告君合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君合百年给付原告京辰博大工程款357,836元及利息(以357,836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31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清工程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被告君合百年给付原告京辰博大工程款660,000元及利息(以66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清工程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驳回原告京辰博大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961元,由被告君合百年负担。
四、(2024)京0112民初14536号《民事判决书相关内容》
原告京辰博大诉被告君合百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被告君合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君合百年给付原告京辰博大工程款5,064,000元及利息(以5,064,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8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清工程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驳回原告京辰博大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7,248元,由被告君合百年负担。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2024)京0112民初14535号、(2024)京0112民初14536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