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万恒: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任董事会秘书庄绍英先生于2024年11月辞职后,相继由总经理李治斌先生(公告编号:临2024-026)、董事长李军先生代行董秘职责(公告编号:临2025-005)。现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郝春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郝春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证书编号:2025030054),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另因公司人员工作调整,韩青女士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健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411-82357777-756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邮箱:600241@shidaiwanheng.com.cn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
董事会秘书,郝春光,男,1978年6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4年11月至2023年12月历任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23年12月起任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与运营管理部经理,于2025年3月20日结束任职。2019年6月起任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其辞去监事职务申请已于2025年3月10日生效。
证券事务代表,曹健,女,1967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4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